一、在学院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,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;
二、做好各类综治文件,信函、报告等材料的收发、转递、立卷归档工作,做到手续完备,及时准确;
三、负责各类综治会议的通知、记录和办公会议纪要、决议、决定的起草、印发;
四、协助主管领导督促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理《领导责任制》、《目标管理责任制》、《一票否决制》的执行情况,认真查究发生的重大案件和事件;
五、定期分析治安形势,提高预防、发现、控制、打击犯罪和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,协助主管领导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;
六、总结推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先进经验,树立典型;
七、保持与综治委各成员单位的经常性联系,并监督、检查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;
八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