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处长领导下,协助处长做好学院安全保卫工作,分管保卫处治安科、综治办工作。具体工作职责是:
1.负责学院治安工作,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正确行使工作职权;制定学院治安有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2.配合学院和辖区有关部门做好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;定期检查全校各单位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并督促整改。
3.负责组织实施全院安全宣传教育,牵头完成安全演练工作。
4.负责学院重点部位(部门)、人群密集地、大型活动时安全工作;负责来校视察、参观访问的领导、来宾的安全保卫工作。
5.负责校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,维护学校正常秩序。
6.负责及时处理校园中的突发事件和灾害事故。
7.负责配合公安机关侦办各类刑事案件和调查、处理治安案件。
8.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。
9.负责检查督促保卫处日常值班工作。
10.履行保卫处其它有关工作职责;完成学院党委、行政以及处长安排的其它临时性、突击性工作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