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户口迁入程序:
1
、户口为吉林省内的新生,需将家庭户口簿在入学后三十天内交给辅导员老师,辅导员老师收齐后统一交给学校保卫处。
2
、户口为吉林省外的新生需将本人的《户口迁移证》在入学后三十天内交给辅导员老师,辅导员老师收齐后统一交给学校保卫处。
3
、学校保卫处将户口簿、《户口迁移证》整理好并核对五连单后,报龙潭户籍科审批,审批合格后到学校所在地(山前派出所)办理落户。
注意事项:
1、
《户口迁移证》原件(户籍章、户籍员名章齐全,字迹清晰,不得有涂改)。
2、
新生入学时是否将本人的户口迁入学校所在地,实行自愿原则。
二、户口迁出程序:
1
、毕业生大批毕业时,需拿身份证、毕业证、派遣证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出手续。
2
、非大批毕业时,毕业生要迁出户口分以下几种情况;
(
1)
吉林省内毕业生要往父母所在地(老家)迁户口,需拿身份证、毕业证、派遣证原件自行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。
(
2)
毕业生要往吉林省外的工作单位迁户口,毕业生需拿身份证、毕业证、派遣证或准迁证原件自行到学校所在地(山前派出所)办理户口迁出手续。
(
3)
毕业生要往某个地方(既不是老家、也不是工作单位)迁户口需拿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准迁证原件自行到学校所在地(山前派出所)办理户口迁出手续。
3
、在校生退学的,只能往老家迁户口,学生拿《退学申请》自行到学校所在地(山前派出所)办理户口迁出手续。
4
、毕业生不到毕业时间,不能提前迁出户口。
身份证过期、丢失的办理程序
身份证过期以及丢失的师生员工,续办或补办身份证时,一律到户籍所在地办理。